創業創新大賽
一、資助方式
采取事前立項、事后補助方式。初創項目每個項目市財政補助經費50萬元,創新項目每個項目市財政補助經費100萬元。申報單位應按實際需求編制項目經費預算表,作為項目驗收時財務審查或審計的依據。
二、申請條件
(一)項目申報單位須在廣州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應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是項目的直接研制者或產權擁有者,且申報的項目目前尚未形成銷售規模。與市外單位聯合申報的,廣州市內單位須為第一申報單位,且成果轉化地和實施地應在廣州。
(二)2015年末,用于研究與試難發展經費應不低于2015年營業收入的5%(需在企業提交的年度審計報告中體現)。
(三)項目負責人應熟悉本領域國內外科技和市場發展動態,具有本領域的工作經驗,是實際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員。項目負責人應是申報單位正式職工。在職公務員(不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退休人員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
(四)本專題實行申報限制:
1、項目負責人(指申報書中列第一位的人員)只能申報1個市科技計劃項目。項目組成員(含項目負責人)最多只能參加2個市科技計劃項目。在研究研目負責人不能因為申報新的項目而退出在研項目。
2、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不同專項,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并影響申報單位的信用評價。項目組織單位應做好項目申報的組織協調工作,突出重點,認真篩選和推薦優秀項目,避免重復申報。
3、同一申報單位只能申報本專項一個項目。
(五)除上述申報條件外,本專題項目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初創項目
(1)企業注冊時間在2014年1月1日(含)以后。
(2)2015年末職工總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高于10000萬元,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0萬元。
(3)項目計劃投資100萬元以上(不包含各級財政支持經費)。
2、創新項目
(1)企業注冊時間在2013年1月1日以前。
(2)2015年末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資產總額不高于30000萬元,營業收入不超過30000萬元。
(3)項目計劃投資在200萬元以上(不包含各級財政支持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