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產品認定
一、申請條件
1、凡在廣東省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生產的產品及其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均可申報;
2、申報的產品應經過國家授權部門的認定或經市場檢驗并得到認可的新產品;
3、申報產品的知識產權歸屬明晰,產品技術成熟、市場潛力大,有較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符合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4、產品及其生產過程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安全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二、申報材料
1、《廣東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申請表》。
2、申請單位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3、反映企業申報的產品及其核心技術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200-300 字說明;
4、反映知識產權的材料:申報產品有關的專利證書、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新藥證書、植物新品種登記證書;非自主專利的專利權轉讓合同證書等相關材料;
5、反映產品的證明材料:經政府部門授權的檢測報告、生產許可或銷售發票(用戶使用報告、產品出口合同)等;
6、產品及其生產過程涉及對環境造成較大影響的,需要提供環境保護部門的檢測報告或相關文件;
7、產品市場前景預測分析報告:從產品技術水平、產品市場占有率分析、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符合可持續發展等方面敘述;
8、反映產品技術水平的材料:科技成果鑒定、產品獲獎證書;
9、反映企業的管理:質量體系認證的須提供質量體系認證證書;
10、企業上年度資產負債表、企業上年度損益表、企業上年度現金流量表;
11、反映企業創新能力:企業承擔政府科技項目立項證書;
12、其他證明材料。